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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0日起全市启用社会保障卡

    信息发布者:chs8872
    2018-04-29 10:52:42   转载

    4月27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5月10日起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启用社保卡,进行城镇职工医保结算,方便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 

        据了解,启用社保卡意味着全市范围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已成功申领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可在各定点医院、药店凭社保卡刷卡就医、购药。市社保局提示,今后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将通过社保卡领取,因此需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由于社保卡具有金融功能,兼有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两个账户,二者相互独立,账户密码需分别设定。为保证账户安全,持卡人员须在相应社保局或各定点医院、药店修改密码。金融账户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卡面标识的银行网点激活。社保卡启用后,个人医保账户将统一划转至社保卡,原医保账户余额自动转结。尚未领取社保卡的人员就医、购药仍可通过身份证进行医保结算。未申领社保卡的职工,可通过单位向社保局申请,初次申领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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