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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省内各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号)、《甘肃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的通知》(甘教职成〔2019〕11号)及《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2招委发〔2018〕2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 2019 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对象
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未参加今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参加报名人员须具有本省户籍或在甘务工(需提供 6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鼓励企事业单位职工、乡村干部报考。
(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被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过关者;
7.已经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三)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第一次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7月1日,第二次报名时间为10月8日-11月7 日。
报名方式:高职扩招实施网络化管理,即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网上进行考务安排、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根据提示注册、报名、上传照片、填报志愿并在线缴纳报名费。考生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打印《2019 年甘肃省普通高职院校扩招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式三份。
第一次报名的考生于8月15日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第二次报名的考生于11月15日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
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未录取且有意参加本次扩招考试的考生可在第二次报名时登录高职扩招系统进行填报。
(四)志愿设置
高职院校扩招志愿填报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两次报名院校志愿均设置“1+1”顺序志愿,即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
(五)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2.考生在网上报名且完成缴费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未缴 费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无论何种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考生未报名或报名无效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定报考院校及专业,报名并缴费 成功后不得修改院校及专业。考场座位、面试次序安排在报名结束后由计算机随机生成,与报名先后顺序无关。
4.考生上传照片要求: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 尺寸的 2/3,背景颜色为白色,宽高应小于 480×640(像素), 且高不得小于宽,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30K。
二、体检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体检工作由考生录取院校负责实施。考生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院校可凭体检结果按照招生章程专业受限要求对考生录取专业进行内部调整。体检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参照省招委会《关于做好 2019 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9〕2 号)规定执行。
三、资格审查
为提高考生报考积极性,简化资格审查程序,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资格审查由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院校负责实施。考生只须将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职院校扩招报名登记表》及相关学历证件的复印件等资料在参加单独测试时交给第一志愿的院校,由院校负责审核。教育部门负责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的宣传动员,会同公安部门审核考生户籍、学籍信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宣传动员,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分别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工作。各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在《2019 年甘肃省普通高职院校扩招报名登记表》中的“部门资格审核”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考试与录取
所有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第一志愿院校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相近专业单测成绩,全省高职院校可以通用,参与考生第二志愿招生及补录院校不再组织测试。第一次测试于2019年 8月20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于8月25日前完成,第二志愿录取于8月28日前完成。第二次测试于11月20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于11月25日前完成,第二志愿录取于11月28日前完成。具体要求由各招生院校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扩招任务的可参加网上征集,第一次征集时间8月29日-30日,第二次征集时间11月29日-30日。
五、考生档案
考生纸质档案由录取院校统一建立并保管。考生纸质档案应装有《2019 年甘肃省普通高职院校扩招报名登记表》《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由省教育考试院下发至各学校)等。
六、招生费用
凡参加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在线缴纳高考报名费,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 号)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高职扩招的重大意义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是我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高职扩招百万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也是我省办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机遇。各地各高校要以政治思维提高站位,充分认识高职扩招的重大意义,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鼓励更多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乡村干部、新型职业农民等报考;要以底线思维确保稳定,积极稳妥操作,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二)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考试安全平稳实施
各招生院校要成立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对本校的考试招生录取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招生院校要进一步健全招生实施办法及招生管理制度。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考试及录取工作,加强对考试全过程的监管力度。
(三)严格招生政策,切实维护招考秩序
各地各高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对照教育部“八项基本要求”,严格执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和有关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不因扩招工作而降低规范管理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严禁通过虚假宣传、违规承诺吸引或欺骗考生入学;严禁雇用在校学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录取工作;严禁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额外费用;严禁有偿组织生源;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条件的考生。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服务,营造良好招考氛围
各地各高校要加大高职扩招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要认真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统筹运用好各类媒体尤其是新媒体,通过答问、图解、访谈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全面准确解读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程序规则等,让社会和考生及时、准确知晓相关政策内容,鼓励各类群体考生踊跃报名。各有关招生院校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时内容要如实、合法、准确,严格规范描述性用语。各地各校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职院校扩招报名登记表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